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 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2 14:02:20 访问:


 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结合学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推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现将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结合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开展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复试工作中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具有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全面负责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及组织。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

1. 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

 我校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考生复试分数划定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 复试工作准备

(1) 学院复试人员的确定

   在满足学校复试分数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且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应为同一或相近专业。在缺额专业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调剂,具体调剂信息可在我校网站查阅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的有关通知。

(2)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学校须审查考生以下资料(疫情防控期间不能直接提供原件的也可提供电子版,待后期统一组织复验原件):

1)身份证(正反两面);(2)准考证;(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校验);(4)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5)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章)电子版;往届生提供人事档案中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红章)电子版;(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红章)电子版;(7)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经历、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电子版。(8)考生体检由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办法

复试时间:一志愿报考我校复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4月3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9日开始。具体复试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jlju.edu.cn/)。   

 复试方式:统筹考虑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统一使用教育部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视频方式作为备用平台

复试内容:复试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构成。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综合面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50分。专业综合面试及格线90分,外语听说能力面试及格线30分,任何一项不及格即确定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面试;跨专业考生加试一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面试。加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60分及格),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但加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为主,面试问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主要包括:1)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2)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4)大学学习情况和成绩;5)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特长与兴趣;7)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每一考生的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过程管理:①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审核考生上传的面试材料是否合格,面试时运用平台实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审核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②复试前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培训和演练。结合复试平台系统实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的工作机制。③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④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书面申请请发至邮箱:zxyln1921@163.com,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核查并做出详细解答。对确属复试环节存在问题的,经学院批准后,可组织二次复试。

3. 录取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考生最后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研究生处公布。

四、复试及录取保障措施、工作纪律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招工作。

3.保证复试试题质量、注意试题内容的保密性,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

4.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全隐患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研招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为便于监督管理,特设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431—84566147,1310441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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