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05 17:23:52 访问:

学风和考风是校风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特制定如下规定:
1、院领导必须十分重视学风和考风建设,并将其作为学院的重要议事规程。院团委应切实抓好学风、考风,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
2、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团委干部和有关老师,应深入课堂、实验、实习现场,及时了解学风的第一线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3、定期召开上课教师、师生座谈会,举办学风讲座,努力营造倡导优良学风、为报效祖国、勤奋学习营造优良的环境氛围。
4、院团委应指导学生会,结合各年级情况,定期开展英语能力竞赛,数学竞赛及其他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活动,奖励优秀个人及优胜班级。定期举办与学习有关的讲座及座谈会,开展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5、院领导、院团委及各学生组织应积极宣传提倡考研,并为学生考研提供方便。
6、严抓考风,定期召开有关考风的会议,有关院领导及辅导员应亲临考试现场,帮助维护考试秩序。
7、对作弊学生绝不包庇,如实上报,并按校规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其当学期奖学金评选资格及年度所有评优资格,并通知其家长。作弊学生不能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不得担任学生干部,不得领取特困补助和享受学费减免等。
8、学习成绩和考风情况均作为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学风、考风不良的班级,不能参与优秀班级的评选,所在班级学生干部,不能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并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9、对在各种学习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考研成绩好的学生及班级,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