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批阅考试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05 17:23:52 访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文件汇编》中关于各教学环节中学生成绩评阅评定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学生成绩的考核、评阅与管理工作,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制定本要求的目的,在于全面、正确的检查和评价学生掌握所学知识与技能、发展能力以及培养良好品德的状况与程度,依此总结教学经验,评估与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本要求的适用范围包括学生的考试试卷、毕业实习报告、生产实习报告、认识实习报告、课程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毕业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毕业论文等。

第二章 相关教师的权力与责任

第四条 学生各教学环节成绩考核的直接工作责任人是主考(指导)教师。主考(指导)教师具有确定考核方法、批阅考试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的权力,并要对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负责。

第五条 主考(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大学讲师以上职称。

第六条 主考(指导)教师在批阅考试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与评定学生成绩的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其各工作环节必须符合本规定要求及学院相关规定。若在教学检查中发现主考(指导)教师在批阅考试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过程中出现错误,则由相关教师承担事故责任。

第三章 考试成绩评定与试卷批阅的规定

第七条 考试课应采用考试的方法进行考核。考试课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90%,平时成绩占10%。对于课内实践环节占较大比例的课程(如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等),其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可适当调整变大。

第八条 在试卷批阅过程中,评卷教师必须做到认真准确,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卷,得分计算准确。

第九条 评卷教师的批阅过程必须准确规范,满足学院与我系的相关规定。试卷成绩评定后应对考试课最终成绩进行计算,并将结果填写“学生成绩报告单”。“学生成绩报告单”上的成绩必须与试卷成绩、平时成绩一致,不允许错报或漏报,“学生成绩报告单”的填写要求规范,不允许涂改。

第四章 各类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报告批阅的规定

第十条 学生必须完成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无实习报告者不能参加考核。

第十一条 生产实习、认识实习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评定。实习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须进行补实习。

第十二条 实习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负责,并注意征求实习单位的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

第十三条 实习报告的批阅必须认真、准确、规范,批阅过程中要有批改与评语。

第十四条 实习成绩评定及评语参考下列标准:

1、优:能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中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对实习的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总结,能运用学过的知识对某些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并能够提出自己的见解,考核时能够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表现优秀。

2、良:能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中对实习内容的总结比较全面系统,能运用学过的知识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考核时能够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表现良好。

3、中:能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中对实习内容的总结比较全面,考核时能够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纪现象。

4、及格:能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基本能够回答主要问题,但有某些错误,实习中虽有违纪现象,但教育后能及时改正。

5、不及格:不能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内容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中有严重违纪现象。

第十五条 实习报告坚决杜绝雷同、抄袭现象的发生,实习指导教师在批阅和考核过程中须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应评定雷同抄袭者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第十六条 学生实习报告中存在雷同、抄袭现象,而指导教师在批阅和考核过程中未发现,则追究指导教师责任。

第五章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及设计成果批阅的规定

第十七条 学生必须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并提交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书。课程设计不允许免修,成绩不及格须进行补设计。

第十八条 学生课程设计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负责,课程设计的成绩由设计成果(图纸、说明书)和答辩两部分组成,两部分的权重由各教研室(或指导教师)自行制定。课程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优秀者一般不超过答辩人数的20%。

第十九条 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的批阅必须认真、准确、规范,批阅过程中要有批改与评语。

第二十条 课程设计成绩评定及评语参考下列标准:

1、优秀:高质量地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设计方案新颖合理,设计内容完整正确;图纸齐全,制图标准,说明书完整规范、内容正确;答辩时能够圆满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

2、良好:较好地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设计方案合理,设计内容完整正确;图纸齐全,制图标准;说明书完整,内容正确;能较好地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

3、中等:能够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可行,设计内容基本完整;图纸基本齐全,说明书较完整,内容基本正确;基本能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

4、及格:基本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设计内容相对完整;图纸相对齐全,说明书基本完整;能回答教师提出的大多数问题。

5、不及格:没有完成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不合理,设计内容不完整;图纸不齐全,制图不标准,说明书内容不正确;不能回答答辩教师提出的大多数问题。

第二十一条 课程设计图纸或说明书坚决杜绝雷同、抄袭现象的发生,指导教师在批阅和考核过程中须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应评定雷同抄袭者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课程设计图纸或说明书中存在雷同、抄袭现象,而指导教师在批阅和考核过程中未发现,则追究指导教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