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05 17:23:52 访问:

实习教学指教学计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中列出的各类实习环节,其中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是本科教学的主要实践环节,对于了解社会及专业发展现状、促进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实习教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一、实习总体安排

由各专业负责人制定教学实习大纲,拟定实习工作计划,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做好实习工作安排,教学院长组织实习考核,检查实习质量,组织总结、交流教学实习经验,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二、实习基地建设

1.实习基地是保证实习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各专业应该拟订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原则是:(1)与专业密切相关,有较好的实习场地、生产条件和较强的技术力量(或兼职教师队伍),能够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2)有利于双方互利互惠;(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4)尽可能提供实习所需的其他条件(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

2.加强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重视校内专业实验室和多种模拟设施的建设,以补充校外实习条件的不足。

3.加强实习教学基地的管理。校外实习基地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之联系,对于已确定的实习基地,学院应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协议并挂牌。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内外实习基地进行评估,对不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应及时调整。

4.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按照实习基地建设材料的有关要求,及时补充、修订、充实有关内容。

三、实习教学大纲

1.实习教学大纲是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制定的指导实习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凡培养方案中拟订的实习均应有实习教学大纲。

2.实习教学大纲要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编写内容及格式》的要求进行制(修)订,实习内容要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状况,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四、实习方式

实习主要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集中方式:系组织安排,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集中安排学生在指定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2.分散方式: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个别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主要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接受所在实习单位技术人员的指导,在条件允许时,各系应尽可能安排专人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巡查。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实习,各系都要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确保实习质量。

五、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1. 学院负责实习前一学期落实教学实习任务,于实习前一个月制定实习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实习内容、实习场所、实习时间、指导老师、组织安排、检查方式、考核形式、经费预算。

2.联系与落实实习单位:各教研室应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实习教学环节,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提前一个月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单位可接纳的学生人数、实习方式及内容、食宿等有关事宜。在选择实习单位时,应优先考虑现有的实习基地,积极开辟新的实习基地。对有意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知学生提前联系,并发给实习教学大纲。

3.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和拟订实习计划:各系在实习开始前的2周内,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并下达实习教学任务,并根据实习教学大纲,结合所联系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好实习计划(包括实习专业、地点、时间、人数、内容、实习单位、经费预算等内容),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学院审核通过的实习计划,各系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实习时间及实习地点,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

4.实习动员:各系在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使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同时,还要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并宣布实习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和校院关于实习工作的有关文件,确保实习教学工作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

5.实习与指导实习:集中实习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学生按照实习计划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并接受实习单位所安排技术人员的指导;分散实习由学生按登记表中的时间、地点自主实习,并自觉接受实习单位所安排技术人员的指导和院(系)所安排人员的检查。

6.实习报告与成绩评定:实习完成后,学生应按要求撰写和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办法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填报成绩单。

7.实习总结:在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学生实习成果、图片资料、实习单位情况等),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应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和积累实习教学经验,不断改进实习内容和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8. 学生的实习报告、考核成绩和教师的实习总结交学院存档。

六、实习指导教师

1.带队的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可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尽可能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实习计划的实施,认真执行实习教学大纲,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对实习过程的各项工作负责;

(2)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借劳保用品、野外工作用品、用车等)和实习经费管理等工作;

(3)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耐心指导,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实习质量;

(4)指导老师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实习生活、健康与安全,爱护学生。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遇到重大问题应向学院领导请示汇报、及时解决;

(4)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等。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5)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经院分管领导批准。

(6)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7)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七、学生实习要求

1. 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指导。

2. 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上不准请假,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场所进行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按旷课处理。

3. 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实习,并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4. 学生在实习前必须参加实习动员,认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明确实习的目的与要求、方法和步骤,做好准备。

5. 实习期间,必须逐日写实习日记,简明扼要地记载当日所完成的实习任务和收获,附必要的草图,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等。

6.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虚心向工人、技术人员学习,加强团结,密切合作,在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做到实习结合生产,有利生产,并积极为实习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

7. 学生在乘车前往实习地点或返校期间,必须听从指挥和统一调度。学院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时,不得擅自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应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实习成绩将作不及格处理。

8.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实习和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保安、保密、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制度,如有违反,指导教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实习资格(实习成绩将作不及格处理)或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9. 各实习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习期间制订实习公约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10. 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打架斗殴、私自外出游泳,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对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令其返回学校,实习成绩将作不及格处理,并视其性质、情节、认错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八、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实习考核要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检查学生在业务上的提高程度和在实际操作中得到锻炼的程度,主要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内容和实习报告,结合实习单位鉴定意见,以及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政治思想表现、遵守纪律情况和劳动态度等综合评定成绩。

2.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各教研室审核。

3.学生在实习期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将作不及格处理;因病事假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参加实习考核,必须重新进行实习。

4.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学生的实习报告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实习笔记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并写出评语。评分标准如下:

(一)优秀

(1)学习认真,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主动、积极地进行实习,能够很好完成实习计划的全部要求,动手能力强,表现突出。坚持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全面、系统,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某些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加以分析。

(2)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精诚团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重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学习。

(二)良好

(1)学习认真,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积极地进行实习,能够较好完成实习计划的全部要求,动手能力较强,表现良好。坚持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较全面、系统,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某些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加以分析。

(2)实习期间遵守各项纪律,精诚团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重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虚心学习。

(三)中等

(1)学习较认真,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进行实习,能够完成实习计划的主要要求,有一定动手能力,表现较好。坚持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较全面,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某些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2)实习期间遵守各项纪律,团结互助,能够参加集体活动,尊重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

(四)及格

(1)能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进行实习,能够完成实习计划的基本要求,动手能力较差,表现一般。有实习日记,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全面、系统。

(2)实习期间遵守纪律情况一般,有违反纪律现象,经教育有悔改表现,尊重所在单位的领导和职工。

(五)不及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考核为不及格:

(1)学习态度不好,不服从教师指导,不尊重所在单位的职工,不虚心学习。

(2)没有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进行实习,没有完成实习任务。

(3)未提交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有重大错误。

(4)无故不参加实习或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5)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性质严重或经教育后无悔改表现,严重违反校规和实习单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

(6)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按《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重修。

九、实习检查

在实习期间,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实习的进展情况;检查指导教师履行指导职责的情况;检查学生的出勤、纪律、进度、思想状况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