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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纪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2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教育对象

学院全体党员干部

三、警示教育时间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5日

四、主要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7日)

成立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警示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召开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警示教育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对学院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与。

(二)学习教育阶段(2024年4月17日至5月9日)

    1、党纪国法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国法,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确保学习效果。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对重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帮助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和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2、典型案例剖析

收集整理近年来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以及与业务相关的典型腐败案例,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和学习。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过程和后果,让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性,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讨论活动,要求每个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防范措施,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对照检查,查找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

(三)实地参观阶段(2024年5月20日)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前往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在廉政教育基地,通过参观展览、听取讲解、观看视频等方式,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历程、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以及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激发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和责任感。

(四)对照检查阶段(2024年5月22日)

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围绕廉洁自律、权力运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我对照检查,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求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真实、深刻,既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干部之间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查找问题,共同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员干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5月22日至6月12日)

根据对照检查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单位内部的权力运行进行全面梳理,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六)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12日至7月15日)

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同时,对下一步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新的要求,推动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展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成果和形象,接受全体师生的支持和监督。

(三)强化督促检查

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统筹兼顾

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与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部署,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警示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检验警示教育活动的成效。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