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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课程体系设置合理性评价机制

发布日期:2020-09-01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是改进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需要,是修订和完善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为明确评价主体、流程、评价内容等,依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机构、责任人及主要职责

成立以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专业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办法,定期开展专业课程体系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专业负责人为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责任人,负责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评价对象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要针对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三、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同培养方案修订周期,原则上每四年开展一次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相关工作可在培养方案执行期内不定期进行。

四、评价过程

1.专业通过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的能力达成,课程安排对学生能力的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来改进课程体系。

2.专业负责人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现行课程体系的评价和意见。

3.学工办老师通过对校友和用人单位走访调查等形式,全面征求专业课程设置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专业负责人定期走访相关企业,召集相关人员到行业与企业征求意见。考查教学大纲与培养方法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对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和相互支撑的内在联系,衔接合理性进行评价

5.教学秘书负责收集专家、学生、用人单位、教师等评价信息。依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专业负责人提出课程体系设置改进初步方案。

6.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改进方案进行讨论,提出具体意见。专业负责人组织专业教师结合具体意见完善课程体系和后续培养方案的修订任务。

五、评价内容与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反思自查、调研分析、咨询研讨、交流研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座谈会等。具体评价内容如下:

1.课程体系设计的系统性。课程体系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恰当,必修课先行后续关系合理,具有系统性。

2.课程设置需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中关于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要求,且各类课程所占比例符合标准要求。

3.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的合理性

1)课程支撑矩阵布局合理。每项毕业要求都有合适的课程支撑,没有明显的薄弱环节。

2)重点支撑课程明确。每项毕业要求都应有高支撑的课程,该课程应当对该毕业要求项下的指标点形成系统支持或高度关联。重点支撑课程应体现专业核心课程与重要实践性环节的作用。

3)课程的支撑任务明确。有详细的课程支撑任务矩阵,每门课程都有高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将每门课程的支撑任务细化到指标点,任务分配与课程内容合理匹配。

4.企业行业专家在课程体系设计中的参与度

课程体系设计与修订中企业行业专家有实质性参与,专家有明确的参与形式和任务分工,有详实的参与过程和专家意见记录,有专家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报告。

5.合理性评价改进措施

将近四年本专业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作为课程体系设计与修订的依据,针对影响毕业达成的每个问题有合理有效的改进措施。

六、评价结果及应用

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是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提供依据。各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分析报告,针对存在问题给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各专业根据审议后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作为下一轮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日